委员建议制定自然死亡法 让挽救无望者尊严死

2013年03月08日11:32  中国网

  中国网3月8日讯 “目前在我国,70%以上的医疗费用都用在了生命走到尽头时延续生命的药物和设施上。”全国政协委员、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凌锋建议制定“自然死亡法案”。将“生前预嘱”纳入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议事日程,让已经病到无法治疗的患者平静自然、有尊严地走向生命终点(尊严死)。

  凌锋是我国介入神经放射技术的开拓者之一,曾以成功诊断和治愈凤凰卫视女主播刘海若而被广大患者所了解。据她介绍,目前我国的医疗费用大部分都用在了延缓死亡上。明知已经一个人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仍要使用大量的药物和器械实施抢救,甚至切开喉管来延缓死亡的到来。而如果将这些高额医疗费用用于抢救和治疗最需要和有可能救治成功的病人,更有意义。

  凌锋指出,“尊严死”不同于“安乐死”,“生前预嘱”完全是在个人清醒健康情况下的一种选择和权力。生前预嘱”是在人们健康和清醒的情况下自愿选择离世方式的途径。让人们自主选择是通过呼吸机、心脏电击、气管切开等措施来延缓死亡,还是要平静自然、有尊严地走向生命终点(尊严死)。国际医学界上世纪70年代就有过“尊严死”的提法。目前香港也已开始从法律法规上保护,为公民提供安宁缓和医疗的制度。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对于提出“生前预嘱”开始有了配套的法律和福利制度作为保障。我国大陆在2006年也创建了一个以倡导“生前预嘱”为已任的公益网站——“选择与尊严”。已有上百万人阅读、几千人在网上填写了“生前预嘱”。一些医院医务人员及家属整体签署了“生前预嘱”。与“安乐死”所引起的广泛争议不同,大家对“尊严死”是普遍认同的。凌锋建议,在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中,应制定相应的政策,宣传和倡导“生前预嘱”。

  凌锋进一步建议制定“自然死亡法案(Natural Death Act)”,允许患者依照自己的意愿不使用生命支持系统而自然死亡。允许成年病人通过签署“生前预嘱”等法律文件,对疾病末期是否使用生命支持系统做出选择。根据病人的“生前预嘱”不使用或停止使用生命支持系统导致的死亡,病人不再被看作是自杀,医生也不承担有关法律责任。(《中国报道》 王哲)

(原标题:凌锋建议制定自然死亡法案 让挽救无望患者尊严死)

(编辑:SN034)
分享到:
猜你喜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过

保存  |  打印  |  关闭